“8月我就定了整套实木家具,等了2个月到货的却是样品,家具表面还有污渍、霉点和破损!”收货后市民胡女士就很是气愤,“多亏我当时拍了照,才发现这‘新品’和样品一模一样。”近日,市民胡女士向记者投诉,她在长沙欧亚达建材家居广场台湾展华家私展厅购买了一整套实木家具,收货后却发现是样品。对此,展华家私负责人表示,只能安排修补,不退不换。最终经过记者多方协调,商家同意在11月1日前全部换新,并赔偿2000元延迟费。
投诉:瑕疵样品当新品卖,36800元花的有点冤枉
“8月4日,我订购了床、电视柜、餐桌、沙发等一整套家具,支付定金1.8万元,并于10月1日付清全款。”与展华家私签订合同后,胡女士和商家约定9月19日送货,谁知却等了2个月,“10月3日凌晨,订购的家具终于送到家,但连外包装也没有。”
胡女士拿出合同发现,之前订的原是“山棕+乳胶床垫”一共高12公分,送来的却是10公分的,所有家具的破损和纹路与展厅样品完全相同,“实木家具的纹路都不一样,这更像是一个每天让顾客摸来摸去的样品货。平面都出现了小型塌陷,沙发垫高低不一、污迹明显、还有多处凹陷。”
10月3日,胡女士找到商家理论,却被告知此家具并非样品,样品早已卖出。一直到10月4日,胡女士投诉到长沙市工商局后,商家负责人才承认该产品均属样品,不过仅同意修补,不能退换。
回应:样品比新品好,仅做修补不退不换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10月17日下午,记者陪同胡女士来到了长沙欧亚达建材家居广场。展华家私负责人周先生表示,样品品质并不亚于新品,“因9月另有客户下单且十分着急,我们将你们订的产品先送给了八方小区的客户,不过我们可以提供修补服务,再换新品怕来不及。”
“我们8月下的加急单,为何将我们的货品送给其他客户?”面对胡女士的质问,周先生含糊其辞,仅以“样品优于新品”搪塞。
商家耍赖,商场是否担责?欧亚达建材家居广场客服部经理苑女士表示,因客户未在商场统一交款,商场只能尽协调义务。
对于商家的解释,胡女士表示非常不满,“我们已沟通了3次,因家具延期,也多付了3个月的租金,一共7200元。我们就要求全部换新品,赔偿一个月租金。”
最终,经过记者和商场多方协调,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商家需于11月1日晚24:00前将新品送货安装,保证产品质量和包装完整,同时向客户赔偿2000元损失费。
律师说法:侵犯知情权,消费者有权退货并获得赔偿
“新品”变“样品”事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隐瞒实情按新品价格出售样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退货并获得赔偿。”湖南三鹏律师事务所何晓伟律师表示,该商家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何晓伟也建议消费者,消费者要及时对商品细节拍照取证,注意留存合同、收据、发票、交易记录等证据,以备维权所需。收到样品商品时及时查验是否为原货,可与预先留存的照片进行比对核验。
观察:私下交易让卖场“先行赔付”条款失效
其实,早在前几年,长沙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喜盈门等大型家居卖场就已推出“先行赔付”服务。不过,以家居卖场为例,前提是参加卖场统一收银,有相关卖场的购物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及发票。
“如果消费者未参与统一收银,而是与商家之间私自交易的行为,先行赔付服务或难享受。”欧亚达建材家居广场客服部经理苑女士表示,以胡女士为例,如由商场统一收银,可先按照“先行赔付”条款获得每日6‰的赔款(不超过15天,最高赔付不超过货款的30%计算),即胡女士可获得赔偿3312元。
私单交易意味着没有保障,为何商家和消费者会趋之若鹜呢?内业人士指出,商家选择私下交易是因回款更快,消费者则大多不了解私单的弊端或贪图更低的折扣,一旦交易出现问题,便是投诉无门。此外,部分企业并未具体公布“先行赔付”的细则,如其流程、赔付方式、时限、金额等,使得消费者和卖场之间的理解产生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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