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在推广新建商品住房时进行过度宣传,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个别开发企业在宣传推广新建商品住房时,过度装饰样板间、过分美化楼盘展示,采取不实宣传的手段以吸引客户购买。在实际交付时,购房人往往产生了“货不对版”“严重减配”的感觉,民众意见较大。
《通知》从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规范商品住房销售推广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新建商品住房的交付品质。
在规范设置交付样板间方面,《通知》提出“三个一致”,即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应与预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单内容保持一致、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的交房状况保持一致,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设施。
在规范商品住房销售推广方面,《通知》规定开发企业在制作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项目以外应与现状保持一致;应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不利因素。销售人员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通知》强调落实交付前房屋质量查验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前开展不少于2次的“工地开放日”,组织购房人进入工程现场了解项目实地情况,对购房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开发企业应维修整改并反馈购房人。鼓励开发企业通过在线视频向购房人实时展示施工进度。
在压实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加强销售管理,对热销项目要在各区住建部门指导下,公证摇号优先面向无房家庭、属地家庭、周边企事业单位员工家庭出售。在签订合同时,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展示样板间,介绍材料、工艺、尺寸等内容;同时告知项目不利因素并由购房人书面确认。
今年5月,北京首批30宗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各地块均明确了未来建设的最低标准,其中8宗地块还通过评标确定了高标准建设方案。此次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将有效避免这些项目上市时出现类似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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