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记者 钟文鑫)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3月21日,SOHO中国物业关联公司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家在京分公司因存在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以电力改造服务费的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增容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合计约790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门第二分公司、东大桥分公司、海淀黄庄分公司、前门分公司、海淀分公司、丽泽分公司、三里屯分公司、望京分公司、白家庄分公司9家分公司在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其中丽泽分公司为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向所有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在电力公司免费为电力用户增容的情况下,以电力改造服务费的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增容费用两项行为,相关物业分别为银河SOHO、SOHO尚都、丹棱SOHO、前门SOHO、中关村SOHO、丽泽SOHO、三里屯SOHO、望京SOHO及SOHO嘉盛中心;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源里分公司在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期间存在向所有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相关物业为SOHO北京公馆。
上述分公司分别向终端用户多收取的电费约为20万元至1185万元不等,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力服务改造费约为9万元至547万元不等,其中加收电费金额最高的是运营三里屯SOHO的三里屯分公司,收取电力服务改造费金额最高的是运营银河SOHO的朝阳门第二分公司。
因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相关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罚款约29万元至2158万元不等。
天眼查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大股东为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北京开成世纪咨询有限公司系北京朝外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大股东为SOHO中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
SOHO中国官网介绍称,SOHO中国成立于1995年,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首席执行官张欣联手创建。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城市中心开发和持有高档商业地产。目前,SOHO中国已成为北京、上海最大的办公楼开发商,开发总量达500万平方米。2007年10月8日,SOHO中国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410)。
值得注意的是,SOHO中国物业上一次因电力价格违法问题收到“天价罚单”距今还不足4个月。2021年12月,SOHO中国物业曾因加价收取电费遭罚约8664万元,(详见中国网财经此前报道《SOHO中国物业因加收电费遭罚超8000万元 上海7项目悉数被罚》)。两次被罚累计金额已达1.65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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