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2日电 据“京法网事”微信号消息,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 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被告人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2020年8月初,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强迫交易”见诸报端。原本算好了最多1500元的搬家费,搬家后竟涨到了18000元。 随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公检法部门快速出手。 2020年8月15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2020年8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因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便坐地起价,以合同规定为由,额外索要高额的人工费用,同时进行言语威胁,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赵某强等21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9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负责人赵某强等六人,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依法批准逮捕。 2021年4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及相关人员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被告单位及6名被告人均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认罪认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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