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6日电 闻泰科技26日公告称,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公司收购欧菲光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公告提到,2月7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光”)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欧菲光拥有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的相关业务资产。 3月29日,公司与欧菲光签署了《关于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与欧菲光及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润”)签署了《关于江西晶润光学有限公司之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公司或指定主体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欧菲光持有的广州得尔塔影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得尔塔”)100%股权以及江西晶润拥有的与向境外特定客户供应摄像头相关的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设备”)。 4月9日,公司与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出资及股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得尔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得尔塔”),作为收购广州得尔塔100%股权及相关经营性资产的指定收购主体。 4月21日,由于第一期交易价款的支付条件已于2021年4月14日达成,经公司与欧菲光商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得尔塔全额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103100万元,公司此前支付的30000万元收购意向金不冲抵第一期交易价款,由欧菲光退回公司。 闻泰科技提到,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公司或指定主体应于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条件达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30000万元。鉴于欧菲光已解除因融资安排在广州得尔塔不动产(房产、土地)上设立的抵押担保,因此,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支付条件已于2021年4月23日达成,公司或指定主体应于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第二期交易价款30000万元。2021年4月26日,珠海得尔塔已支付第二期交易价款30000万元。 闻泰科技提到,本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包括“反垄断主管机关已批准整体资产收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或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4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决定对公司收购欧菲光部分业务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公告提到,公司与欧菲光正积极推进协议的执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提示风险称,境外特定客户计划终止与欧菲光及其子公司的采购关系,后续欧菲光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从境外特定客户取得现有业务订单。公司正与欧菲光、境外特定客户进行持续沟通磋商,但目标资产最终能否取得订单仍存在不确定性。目标资产需待交易完成后通过境外特定客户审厂后才能重新获取订单,若广州得尔塔无法通过境外特定客户审厂,或通过审厂后无法及时取得足够的订单,广州得尔塔可能出现持续亏损、资产减值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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